(2025年6月更新)
为了维护图书馆的正常秩序,给广大读者创造一个安静、整洁、优美、舒适的学习环境,特对入馆者提出以下要求:
一、读者凭一卡通或刷脸识别通过门禁后进入图书馆。系统无法识别人员,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图书馆门岗处登记后入馆。
二、入馆者必须文明礼貌、衣着整洁得体,不得赤膊赤脚或穿背心、吊带、露脐装、超短裤、拖鞋等进入馆内。
三、图书馆属重点消防单位,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违禁、危险物品入馆;馆内严禁吸烟、用火;不准携带小马凳、食品等入馆;图书馆周边严禁摆放小马凳。
四、入馆后,保持安静,爱护公物,爱护清洁卫生,举止行为文明得体。
五、入馆后,请保管好个人所有物品,如有损坏、遗失,按照公共场所规定应自行负责。
六、在馆期间,须安全用电、用水。不得在人员离开的情况下对手机、电脑、充电宝等电子产品实施充电行为。
七、在馆期间,遵守公共秩序和本馆规章制度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共同维护温馨安静文明的育人环境。
八、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借还图书。在馆选看借阅图书,须保持图书整齐和原有排列顺序,按需取书,不需要时请按索书号将该书放回书架原位,并保持书架图书整齐。
九、离馆时,须通过检测通道检测,严禁将未完成借阅手续的图书带离图书馆;如果检查仪器报警,请配合接受管理人员的排查。
十、严禁任何形式的占座占地行为。离馆时,须带走个人全部物品,将坐凳归位并关闭(临港校区)桌上阅读灯,自觉将垃圾带走放入就近垃圾箱。
十一、违反上述规定者,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,有权给予批评教育、责令公开检查。情节恶劣者,联系学校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。
宜宾学院图书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