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二级学院(部):
根据学校《宜宾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(2025 年修订)文件要求,图书馆拟制定《图书资产管理办法》并报学校审定,在图书资产管理办法正式下发前,图书馆将对原有入库范围和流程做适应调整,现就图书资产入库若干问题做以下说明:
一、图书资产说明
图书资产,是指通过购置、捐赠、交换等方式获取的纸质文献和拥有永久使用权的电子文献资源(如:光盘、磁带、缩微、镜像数据库、电子书数据库等载体形式)。
二、学校统一招标采购的图书资产
学校统一招标采购的图书资产,由图书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入库工作。
三、其他途径获取的图书资产
(一)各单位获取的图书资产
各单位用于党建学习、政策宣传、部门业务工作所需购置的,用于发放且长期学习使用的图书资料,以耗材形式自行入库,不做为图书资产。
各单位其余情况获取的图书资产(如购置、捐赠、置换等),按流程入库。
(二)科研项目经费购置的图书资产
科研项目经费(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和横向科研项目中学校配套经费)所购置的图书资产,按流程入库。
横向科研项目中非学校配套经费所采购图书,不做为学校图书资产,无需办理入库。
四、图书资产入库流程
(一)入库申请
各单位图书资产采购经办人(含科研项目购置图书的经办人)须通过 OA 填写《宜宾学院图书资产入库申请单》,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图书清单和发票。经办人凭 OA 申请单,至计划财务处办理报账手续。OA 申请单发起人,为对应的图书资产管理员。
OA 表单中图书册数按实际情况填写。
OA 表单中发票金额分以下情况填写:购置类的图书资产,按发票汇总金额在 OA 表单中填写金额,并上传发票;捐赠、置换和其他类的图书资产,OA 表单中金额填写 0,发票栏上传相关附件(如受赠情况说明、置换协议等)。
(二)图书资产入库和外借
图书馆依据审核通过的申请单,分批次汇总后统一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完成入库登记。同时,为清单中的纸本图书办理外借手续,图书资产管理员为外借人,默认借期三年,可续借。若图书资产管理员需变更,请图书资产管理员和后续管理人员一同到图书馆办理移交手续。此外借册数和借期独立设定,不影响外借人其他图书的正常借还。
(三)图书资产归还
各单位或科研项目不再需要使用所借图书时,图书资产管理员应及时办理归还手续。图书馆将依据实际收回的图书,在图书管理系统中完成归还操作,图书的管理职责随之移交图书馆。
图书馆/档案馆
2025 年 11 月 20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