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对外服务时间
周一至周五上午:8:30—12:00,下午:14:30—18:00(周三下午业务与政治学习,不对外开放),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开放。
二、联系方式和地址
电话:0831—3551359;地址:四川省宜宾市酒圣路8号宜宾学院档案馆(图书馆六楼)
三、各项档案业务办理指南
1.学籍档案查阅(新生录取名册、学籍、成绩单)
须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;代为他人办理者,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他人代查个人档案信息的委托书。
2.党群(不包括党委会记录)、行政(不包括院长办公会记录)、教学、科研、基建、财会、出版、外事、实物等十二大门类档案查阅业务
①登陆宜宾学院OA办公系统http://oa.yibinu.edu.cn/seeyon/index.jsp→校园门户账号密码登陆→发起表单→宜宾学院档案利用审批表(OA版)
②持网签完备的《宜宾学院档案利用审批表(OA版)》到档案馆现场查阅。
3. 查阅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记录、院长办公会会议记录
查阅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记录,须填写《宜宾学院档案利用审批表(完整版)》(见下载专区附件1)》,经本人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、党政办公室负责人、党委书记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到馆查阅。
查阅学校院长办公会会议记录,须填写《宜宾学院档案利用审批表(完整版)》(见下载专区附件1),经本人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、党政办公室负责人、院长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到馆查阅。
4.档案外借业务
档案原则上一律不外借。学校二级单位如因公务等特殊原因确需借出档案的,须填写《宜宾学院档案利用登记表(完整版)》(见下载专区附件1)和《宜宾学院档案外借安全保密责任书》(见下载专区附件2),经本人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、归档单位负责人、分管二级单位校领导、档案馆负责人、分管档案工作校领导审核签字、同意方可办理借出手续。档案外借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,不能按期归还者,必须办理续借手续。档案如在外借期间有涂改、伪造、损毁、丢失等情况,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