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营造一个公平、整洁的图书馆自习室学习环境,特制定此办法。
一、进自习室学习的读者应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。
二、自习室开放时间为每天7:30—22:00。除春节外,其他节假日原则上都开放。
三、爱护自习室的设备,不能在桌椅、墙壁、玻璃等处乱写乱画,不得私自将桌椅携带出室外。正确使用室内空调等用电设施。
四、自觉保持室内卫生,请勿随地吐痰、乱扔杂物,禁止在室内吸烟、进食。严禁将危险物品和宠物等带进自习室。离开时请自觉将桌椅摆放整齐,并将垃圾放入垃圾桶内。
五、读者应自觉维护自习室的秩序,保持室内安静,不得在室内喧哗打闹。自觉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,勿在室内接听和拨打电话。
六、严禁用书等物品占位置。读者离开时应将所有个人物品带走,图书馆每天清理自习室。对留在图书馆的物品原则上视为丢弃物品,由图书馆卫生工作人员处理。对部分明显有价值的物品集中放置,物主须书面说明情况,并作出不再放置物品影响他人学习和环境卫生的承诺后,由图书馆安排统一时间认领。
七、为了减轻应届考研究生、公务员等同学资料较多的负担,这些同学可申请一个存包柜用于存放资料,详见《宜宾学院图书馆存包柜管理办法》。